《第8课 中国古代的法治与教化》课件、教案、学案资源列表

《中国古代法治与教化》是选择性必修一第三单元“法律与教化”,第8课“中国古代法治与教化”。中国古代法律最早成文于春秋时期,确立于秦,成熟于隋唐。礼法结合是中华法系的重要特点,对近现代中国的法律与教化有一定影响。本课一共三个子目两条主线:第一子目:先秦时期的德治与法治。儒家的德治思想有积极意义,但法家的法治思想更符合战国时期各国富国强兵、政令统一的需要。第二子目:秦汉至隋唐时期的法律与教化。汉魏以后,儒家思想作为主流思想逐步融入法典,礼法结合。唐律标志着中华法系的完备。第三子目:宋元至明清时期的法律与教化。宋朝以后,理学在社会上广泛传播,深入社会基层,并以乡约形式直接面向底层百姓宣讲。三个子目之间按照时序编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