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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7课 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与社会治理》课件、教案、学案资源列表

《中国古代的户籍制度与社会治理》是选择性必修一《国家制度与社会治理》的最后一个单元,主要涉及社会治理。治理是各种公共的或私人的个人和机构管理其共同事务的诸多方式的总和。中国古代的基层治理与社会救济,侧重于政府的主导地位,民间起辅助作用。与西方基层自治为主的治理呈现出不同的特征。课程标准要求是了解中国古代以赋役征发为首要目的的户籍制度,以及有代表性的基层管理组织;知道中国古代王朝在社会救济和优抚方面采取的重要措施。中国历代户籍制度演变和基层组织是本课的重难点。中国古代户籍制度主要服务于赋役征收。于夏商时期产生,战国时期开始大规模编制,至汉形成编户齐民制度;三国两晋南北朝时期户籍散乱,隋唐时期大索貌阅,搜刮隐漏人口,户籍制度更加细密完备;宋元以后户籍制度进一步发展,职业定籍大规模实行并世代相袭。唐朝中期以前,赋役摊派主要以人丁为主,两税法以后,赋役主要按资产征收,雍正摊丁入亩后,人头税彻底废除,传统户籍制度不再具有延续的必要,乾隆时期下令永停编审,人口调查转由保甲组织负责。中国古代的户籍编制和管理一般以基层组织为单位进行。县以下的基层组织从秦汉时期的乡里制发展到明清里甲制,主要功能在于行政区划、户籍管理与赋役征调;而在更底层民众结成了基层自我管理与监督机制,从什伍制到保甲制,主要以维护社会治安为主,二者功能各有侧重而又相互补充,共同组成有机整体。历代的社会救济与优抚一般由政府主导,社会参与,但宋代以后宗族和社会公益组织的作用越来越大。无论是户籍制度、基层组织与治理、社会救济和优抚都是建立在中国古代以农立国基础上。户籍制度是为了最大限度地占有、并尽可能适当地组织生产、合理管理和使用土地和人民;基层组织和自我管理监督机制服务于户籍管理、催征赋役和社会治安;社会救济和优抚是为了维护小农经济下社会生产的稳定,以国家为依托和支撑。正是这一经济政治基础,使得中国古代建立起独特的基层治理和社会救济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