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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尺”归位,有法撑腰与有度可依并举·谷珵》阅读理解题及答案

试题内容

阅读下面的文字,完成下面小题。

材料一:

教育惩戒权的存在具有心理学依据。现代西方学习心理学联络派的代表斯金纳认为:愉快的结果可强化其行为,不愉快的结果可抑制其行为。惩戒就是要对学生的不当行为施以不愉快的结果,以抑制其不当行为。

教育惩戒权的存在具有教育学依据。教育的基本功能是促进学生的社会化发展,社会生活充满着各种规则和惩戒,教育要为学生的社会生活做准备,就不能一厢情愿地否定教育惩戒,否则学生不能养成良好的规则意识,不能锻炼出承担责任、承受挫折的心理品质。

教育惩戒权的存在具有法理依据。职责与权力是相辅相成的,教师对学生具有教育、管理、保护的职责,就必须具有一定的强制管理学生的职业权力。权力意味着不可放弃,否则就是不作为,就是失职。同时,教有惩戒权还是教师的一种专业权力,教师必须具有保证教育活动顺利进行的专业自主权。教育惩戒权是其专业自主权的必然组成部分。

教育惩戒绝不是一罚了之,而应该一个系统工程,要在刚性之外保持灵活性,要兼顾不同学生个体的特点。这是因为教育惩戒终归为了教育。只有目的正确,才能对学生的行为做出正确的判定,继而选择适宜的方法。

(摘编自“360百科”“教育惩戒权”)

材料二:

从 9月24日《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规定教师可以对学生进行“罚站罚跑”,到11月15日《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见稿)》删除“罚站罚跑”,前后不到两个月,教师惩戒权因缺乏具体操作细则又回到了讨论的原点。

教师惩戒权无法兑现,还与大多数家长不支持教师惩戒有关。对于教师惩戒,大部分家长只能接受口头训斥。此次征求意见稿,明确将教育惩戒权的具体规定下放学校主管部门。可是,作为教育主管部门,谁会去出台容易刺激家长的具体惩戒规定呢?

没有惩罚的教育是不完整的教育。从现阶段来看,教师的教育惩戒权并没有受到上位法的保护,教师惩戒权从纸上落到地上,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

(摘编自维扬书生《别让教师惩戒权成为纸上权利》,“红网”2019年11月18日)

材料三:

事实上,对于“罚站罚跑”条款被删除,不必过度解读和担心。“罚站罚跑”的提法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不是简单的“自我否定”,而是基于现实的复杂性、多样性所体现出来的一种更理性、更审慎的解决问题的路径。与其一味在“罚站罚跑”上纠结,不如多方倾听,将更有利于完善整个条例。

广东在全国率先用立法赋予老师教育惩戒权,其意义不在于制定出哪些具体的惩戒措施,而在于首次以立法的形式明确提出教师拥有惩戒权,并给出了原则性、指导性的要求。

(摘编自陈广江《比“罚站罚跑”更值得关注的是恰当行使惩戒权》,《工人日报》2019年11月19日)

材料四:

日前,广东省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次会议表决通过《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此前,上述条例草案中,教师可对学生采取“罚站罚跑”条款曾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和争议,经过意见征求后,已被删去。

通过后的条例用专章予以归纳规定,列举了适用教育惩戒的情形,也给惩戒划定了尺度。惩戒不等于惩罚。近年来,个别失去边界的体罚打着“惩戒”之名,造成令人心有余悸的后果,破坏了师生关系,妖魔化了教师群体的形象,也完全背离了让学生意识到自身所犯错误的教育本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明确禁止体罚和变相体罚。条例对于草案中“罚站罚跑”等表述的删除,使教师行为有度,也符合我国上位法的规定。

从现实情况看,许多运用不当的“惩戒”都源于教师本人的情绪化举动,这时候,单单依靠师德的“人治”还不够,“法治”必须先行。在推动教育惩戒立法的过程中,必须谨慎,以保障学生基本权利、促进学生生命成长为出发点,遇到问题须及时纠正与修订。

(摘编自谷珵《“戒尺”归位,有法撑腰与有度可依并举》,《教育家》2020年5月1日)

1. 下列对“教育惩戒”相关内容的理解,不正确的一项是

A. 教育惩戒具有心理学依据。斯金纳认为,当人的行为带来不愉快结果时,应予以抑制。

B. 教育惩戒具有法理依据,是教师保证教育活动顺利进行的合理行为,应受法律法规保护。

C. 教育惩戒应保持灵活性,不同学生个体的特点会存在差别,惩戒时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D. 教育惩戒与惩罚性质不同,但在程度上较难把握,这也是“罚跑罚站”引发争议的原因。

2. 下列对材料相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正确的一项是

A. 学生想要培养规则意识、培养承担责任与挫折的品质,最有效的方法是接受教育惩戒。

B. 大多数家长不支持教育惩戒,是因为对惩戒的目的认知不足,没能着眼于学生长远发展。

C. 教师明确教育惩戒目的并提高职业道德水平,有助于其在实施教育惩戒时选择合适方式。

D. 立法部门将教育惩戒权的具体规定下放,是在逃避棘手问题,这将使立法变得更加艰难。

3. 针对《广东省学校安全条例》中“罚站罚跑”条款从提出到被删除这一变化,材料二、材料三和材料四的态度和观点分别是什么?请进行简要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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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戒尺”归位,有法撑腰与有度可依并举·谷珵》阅读理解题及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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答案解析

【答案】

1. A    2. C   

3. ①材料二认为,这是因为缺少具体操作细则与家长的理解与支持,教师惩戒权的落实还有很长的路要走。②材料三认为,这是基于现实所体现出来的一种理性解决问题的考虑,多方倾听将更有利于完善整个条例。③材料四认为,在推动教育惩戒立法的过程中,必须谨慎,以保障学生基本权利、促进学生生命成长为出发点,遇到问题须及时纠正与修订。

【解析】

【1题详解】

本题考查学生把握文章重要概念含义和筛选整合信息的能力。对概念的把握要在整体理解全文的基础上,结合概念所处的具体语境,通过筛选文章有关重要信息,选取揭示概念特征的信息组织答案。

A项,“当人的行为带来不愉快结果时,应予以抑制”理解错误,原文的表述是“惩戒就是要对学生的不当行为施以不愉快的结果,以抑制其不当行为”。

故选A。

【2题详解】

本题考查对文章有关内容的概括和分析能力。其做法是,全面准确地把握文章的内容,并对文章中所述的事件或所述道理进行综合性分析、判断,进而推理概括。

A项,“学生想要培养规则意识、培养承担责任与挫折的品质,最有效的方法是接受教育惩戒”,主客倒置,原文的表述是:“教育要为学生的社会生活做准备,就不能一厢情愿地否定教育惩戒,否则学生不能养成良好的规则意识,不能锻炼出承担责任、承受挫折的心理品质”。

B项,“是因为对惩戒的目的认知不足”分析错误,大多数家长不支持教育惩戒,并不是对惩戒目的认知不足,而是担心执行教育惩戒权的教师难以把握分寸,会误把惩戒当做惩罚。

D项,“是在逃避棘手问题,这将使立法变得更加艰难”分析错误, 部分地区立法部门将教育惩戒权的具体规定下放学校主管部门,是因为教育惩戒权还是新生事物,还缺少上位法的保护。

故选C。

【3题详解】

本题考查把握文章内容要点和筛选整合文章信息的能力。解答本题,应根据对文意的理解,从文本中筛选出主要信息,然后运用文中词语概括作答。

解答本题,首先要根据题干意思在文中找到相关内容:材料二,“教师惩戒权因缺乏具体操作细则又回到了讨论的原点”“教师惩戒权无法兑现,还与大多数家长不支持教师惩戒有关。对于教师惩戒,大部分家长只能接受口头训斥”。材料三“‘罚站罚跑’的提法从无到有,再从有到无,不是简单的‘自我否定’,而是基于现实的复杂性、多样性所体现出来的一种更理性、更审慎的解决问题的路径”“与其一味在‘罚站罚跑’”上纠结,不如多方倾听,将更有利于完善整个条例”。材料四,“教师可对学生采取‘罚站罚跑’条款曾引发社会各界高度关注和争议,经过意见征求后,已被删去。”据此得出“在推动教育惩戒立法的过程中,必须谨慎,以保障学生基本权利、促进学生生命成长为出发点,遇到问题须及时纠正与修订。”

【点睛】非连续性文本阅读方法:

1.寻找所需信息。发现文本关键信息是核心,善于抓住文中负载关键信息的词句,剔除与阅读目的无关的多余信息,从字面看出表达的言外之意,以快速锁定要寻找的目标。

2.整合得出结论。对于非连续性文本的阅读,在没有详细且明确的陈述言语的情况下,需要将文本中有关联的信息通过比较、归纳、综合进行加工处理,判断出题人的真实意图,从而整合得出有效的结论。

3.构建文本意义。对于多种材料组合的较为复杂的非连续性文本,要注意识别文本材料的主题,联系实际需求,找出文本的写作目的,为材料信息内容排序,联系文本中的不同资料,结合自己的知识、想法和经验,提出独特见解,自主构建文本的意义。

录入时间:2021-02-09 09:1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