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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梦圆高中政治教材同步人教版选修5 生活中的法律常识2 积极维护人身权下载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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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修5生活中的法律常识《2积极维护人身权》教案优质课下载

(1)地位

(2)侵犯公民生命健康权应承担的法律责任

案例:高某见同学王某殴打一女同学张某。当高某看到王某举起棍子欲打张某时,就用手臂去挡,棍子砸在了高某的手腕上,使高某右手挠骨骨折,经治疗花费医疗费和营养费359元。当高某要求王某赔偿损失时,王某说:“我打张某与你无关,你自己伸手挡棍,我没有责任。”

请问:王某侵犯了高某什么权利?王某是否应当承担赔偿高某损失的民事责任?

评析:王某殴打张某,是对张某人身权(生命健康权)的侵害,高某制止这种侵害行为是合法的,也是符合社会主义道德的。

我国法律不仅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而且在侵犯损害已发生情况下,鼓励公民制止这种侵害,并保障制止者的利益。《民法通则》第109条规定:“因防止、制止国家的、集体的财产或者他人的财产、人身遭受侵害而使自己受到损害的,由侵害人承担赔偿责任,受益人也可以给予适当的补偿。”这样规定,为那些见义勇为保护国家和他人生命财产的模范人物提供了利益上的法律保证。

高某因制止王某对张某人身权的侵害,防止张某受到更大的损害而被王某打伤,所造成的经济损失,依法应当由王某赔偿。王某推托责任是违背法律规定的。案中王某如果仍未成年,其赔偿责任由其监护人负责赔偿。

二、姓名肖像受保护

1.姓名权

(1)含义: (2)民法通则规定:

2.肖像权

(1) 含义: (2) 民法通则规定:

案例:某中学高二学生林某,嫌父母给自己取的名字太土气了,所以想给自己换个名字,请问可以吗?如果对所改的姓名仍不满意,还可以再改吗?

《姓名登记条例(初稿)》规定,未成年人个人姓名是由父母决定的;为了防止滥用姓名权,频繁变更名字现象的发生,条例实施后,我国年满十八周岁的公民申请办理名字变更登记的,以一

次为限。

【思考】用明星的照片做论坛、QQ头像或类似的一些软件的头像,是不是侵犯了他们的肖像权呢?

提示:明星作为公众人物其权利也是受到限制的,只要不用于商业目的,不刻意丑化他们,那就不能算侵权。

三、名誉隐私不可侵

1.名誉权

(1)含义:(2)法律对公民名誉权的保护:

2.隐私权

(1)含义:

(2)法律对公民隐私权的保护:

①保护目的: ②法律规定:

二、正确区分名誉权和隐私权